宁夏:建设单位须按建筑工程造价3%缴纳劳动保险费
为保护修建企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按照日前正式实行的《宁夏修建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方式》划定,凡在宁夏从事新建、改建、技术改革等各种修建安装工程项目标扶植单位,均要向劳动保险费管理机构缴纳修建工程劳动保险费,费用统一遵循修建安装工程造价(税前)的3%收取。
《方式》指出,劳动保险费指列学习建安装工程造价中为修建企业从业人员缴纳的根基养老保险、根基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掉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的统称。费用要在体例工程概算、招标节制价、投标报价、施工条约及完工结算中伶仃列项,不得列进竞争性费用。
《方式》划定,扶植单位该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劳动保险费,任何部门、单位、小我不得减免劳动保险费。对投资大年夜、工期长,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该当先缴纳不低于应缴额的60%,残剩部门应在完工存案前足额缴纳。
按照《方式》划定,未将劳动保险费列进招标节制价举行招标或直接向修建企业付出劳动保险费的扶植单位,由扶植主管部门赐与警告,过期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未定时、足额缴纳劳动保险费且过期不改正的扶植单位,自过期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劳动保险费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所收取的滞纳金并进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