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查处一起工程招投标腐败案
温州菜篮子团体有限公司基建处原处长胡春星因涉嫌纳贿百万,前不久被浙江省泰顺县查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这是温州菜篮子败北窝串案中首个被告状的人员。
据告状书控告,2007年3月至2010年6月,胡春星在担负国有企业温州菜篮子团体有限公司基建到处长期间,受公司委派卖力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的基建工程(包含娄桥蔬菜买卖市场从属工程和豆成品厂主体工程及从属工程的施工扶植等)。在此期间,被告人胡春星利用职务上的便当,为工程承包人王成海(另案措置)在工程招投标、工程保举、现场施工管理及工程款付出等方面供应帮忙。王成海为流露表现感激前后5次送给胡春星财帛共100万元,胡春星均予以收受。
查察构造觉得,胡春星在担负温州菜篮子团体有限公司基建到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当,为他人谋取好处,不法收受他人财帛,该当以纳贿罪究查其刑事义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