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纳包工头100万元贿赂 菜篮子原基建处长被起诉
利用职务便当,为他人谋取好处,不法收受100万元。昨天,温州菜篮子团体有限公司基建处原处长胡春星被泰顺县人夷易近查察院以纳贿罪提起公诉,究查其刑事义务。
2007年3月至2010年6月,胡春星在担负温州菜篮子团体有限公司基建到处长期间,卖力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的基建工程,包含娄桥蔬菜买卖市场从属工程和豆成品厂主体工程及从属工程的施工扶植等。期间,胡春星利用职务便当,为工程承包人王某在工程招投标、现场施工管理及工程款付出等方面供应帮忙。
王某为流露表现感激多次送予胡春星财物。2007年,胡春星在家中收受王某奉上的人夷易近币10万元,在市区美丽路收受人夷易近币20万元;2008年11月,胡春星在家中收受一张银行卡(用户名为王某),后胡春星将卡内20万元借给丁某;2009年1月,胡春星在家中收受银行卡(用户名为王某),后胡春星将卡内30万元转至老婆的银行账户里;2010年1月,胡春星在家中收受银行卡(用户名为王某),后胡春星将卡内20万元转至其建行账户。
案发后,胡春星已上缴赃款人夷易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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