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县一水库主任涉嫌受贿被公诉
总觉得收点好处不会出问题,岂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冒犯法律毕竟会遭到法律的究查和制裁。克日,犯法怀疑人彭某因涉嫌纳贿罪被江西省吉安县查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彭某原系吉安县樟坑水库管委会主任。2007年10月,樟坑水库需替换发电机水轮机,2007年年底樟坑水库管委会与浙江金轮电机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采办两台水轮机的条约,条约签订后,彭某收受该公司业务员何某送的好处费10000元。
2007年11月,刘某和王某承包樟坑水库大年夜坝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为了获得了彭某在工程施工和工程款结算方面的关照,赐与彭某现金5000元。
备案前,彭某已自动交代了纳贿的犯法究竟并积极退出纳贿款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