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串通投标 两男子获刑
因轨道交通房山线扶植须要,村委会将500立方米树木公开招标出售,却遭通同投标。
克日,房山法院认定被告人杨洪林、姜涛犯通同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一年零一个月。
2009年4月,因房山线扶植须要,房山区西潞街道东沿村村委会决定将村团体全部的500立方米树木以公开招标的情势予以出售。
按照记实,当时村支部委员会和两委班子会决定采纳口头招标体例,底价为18万,“谁高给谁”。假定18万卖不出往,由村团体自行采伐措置。
据党支部支委王某证明,招投标现场10分钟无人说话,末了被告人姜涛喊了一嗓子“我出18万”,随后其他买家仍然不出声。最终,村委会以18万元的代价将树木卖给姜涛和杨洪林。
据竞标者之一的窦某称,他和别的两名村夷易近往报名,厥后得知杨洪林也报名了。
随后,杨洪林对窦某等人称,“砍树这事我干了,我手底下养了这么多人不干活如何能行。”姜涛也流露表现“这活你们别干了,干了对你们也不好”。
窦某等人流露表现退出竞标,杨洪林叮嘱他们必然要往,不然本身一人也没法竞标,但请求三人“你们甚么也别说,也别往上抬价,这活我底价接了”。
过后杨洪林给窦某等每人1000元钱。
法院审理后觉得,被告人杨洪林、姜涛采纳威胁、贿赂等不法手腕,通同投标报价,侵害招标人好处,情节严峻,其行动均已构成通同投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