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涉嫌串标并中标 回应:串标不严重所以中标
摘要:宜春市高安二中改扩建裁撤工程第一次招标时,一家芦溪县企业中标后,别的介入竞标的9家企业集体报案称竞标企业全数有通同招投标行动,后经拆迁办认定为串标,打消了芦溪企业的中标资格。但是,不久之掉队行的第二次招标,上述被认定串标的企业却仍然得以插手竞标,并最终中标,此事激发了争议。
日前,高安二中校长刘作焱反应,称遵循现有律例,“串标情节不严重的企业仍有资格介入竞标并中标”。
对此,第一轮中标企业代办署理人陈义则觉得,他最终报价超越了别的9家企业通同好的标价,这申明其不主张串标,此刻,他的中标资格被拔除,而主动供述介入串标的企业,最终却没有获得惩罚,且最后中标了,这显掉公允。相干法令人士觉得,今朝我法律国法公法令对“情节一般”的串标行动,冲击力度不敷,亟须完美相干律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