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城建一经理招投标中受贿172万元被诉
国有企业是国度经济的命脉和主力,干系到国计夷易近生的大年夜事。身为国有公司经理,本该当恪尽职守,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但何某却利用手中的权力以出卖国有好处做买卖,猖狂敛财172万余元。克日,安徽省利辛县人夷易近查察院以涉嫌纳贿犯法对何某依法提起公诉。
何某于2003年8月至2007年12月间任安徽省亳州市都会建投投资有限义务公司(国有独资)工程部经理。2005年,亳州市宁静西路道排工程对外招标,安徽新建根本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该工程,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为了能及时拨付工程款,于2006年春节前到何某的办公室送给何某2万元。2006年10月,亳州市建安南路道排工程对外招标,亳州市利源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孔维昌借用马鞍山首建、江西中联、河南宏泰和河南华盛4家公司的资质,对建安南路道排工程举行围标,在何某的帮忙下,马鞍山首建中标;2007年10月,在何某的调和下,孔某借用蚌埠安然公司的资质又再次中标亳州市谯陵北路道排工程。过后,孔某为了流露表现对何某的感激,送给何或人夷易近币30万元。2005年11月亳州市宁静西路还原房小区工程对外招标,工程总造价7390余万元,浙江省杭州市昆山扶植团体公司中标该工程,由杭州市市政工程公司承建,全部项目由杭州市市政工程公司董事长苏某卖力。何某经由过程该工程的前任项目经理杭州市昆山扶植团体公司的潘某传话给苏某,请求苏某赐与该工程价款5.5℅的返利。苏某惊骇何某在工程中赐与刁难,就安排该工程项目部的事情人员黄某向何某指定的银行账户打进人夷易近币140万元。案发后,何某摄于法律的威严,自动投案自首,并退出悉数涉案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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