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工程项目诈骗83万余元
一个化为乌有的工程,竟被骗子发包给11家公司,并以收取报名费、包管金等体例欺骗83.45万元。当天,湘阴县人夷易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条约欺骗案,被告人卞新广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力2年,并惩罚金10万元。
长沙市天心区的卞新广,本年51岁。2006年4月至10月期间,卞新广伙同易某(已判刑)等人颠末经心策划,以虚报注册本钱的体例,在湘阴县注册建立了金星服饰有限公司。
在只有征用地盘和谈的环境下,卞新广等人假造该公司相干工程扶植项目,经由过程量种路子大年夜肆宣布工程招投标信息,前后与湖南某修建公司等7家公司签订土石方施工条约、与益阳某公司等2家公司签订厂房、办公楼工程施工条约,与长沙某公司签订围墙、护墙、挡土墙施工条约,与湖北石首市某公司签订修建防水施工条约,共欺骗上述11家公司报名费、材料费、条约包管金总计人夷易近币83.45万元。卞新广等人将赃款朋分后即分头逃窜。往年12月24日晚,卞新广在贵州省铜仁市一酒吧被本地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觉得,被告人卞新广以不法据有为目标,在签订条约过程中,假造究竟、遮盖本相,欺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年夜,其行动已构成条约欺骗罪。
卞新广在共同犯法中起首要感化,是正犯,该当遵循其所介入的悉数犯法惩罚。鉴于其回案后照实供述本身的罪过,认罪立场较好,可以从轻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