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费县检察院监督工程招标
本年8月19日,山东省费县人夷易近查察院在该县2011年国土成井配套工程项目招标事情中,根据《招投标法》划定,发起评标委员会依法对存在串标怀疑的两家企业做废标措置,另行构造招标。
费县2011年国土成井配套工程项目在县水利局举行,第一标段为费城镇簸箕掌村、南十里展村国土抗旱电机井配套工程,费县金源修建安装工程有限义务公司、费县恒基修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山东省费县华兴修建安装工程有限义务公司三家企业报名介入投标,在对三家企业标书举行评审时,监督人员发明费县金源修建安装工程有限义务公司拜托代庖署理人与费县恒基修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报酬统一人,存在串标怀疑,遂向评标委员会提出发起,评标委员会经团体会商后认定两家企业确切存在串标怀疑,决定对该标段取消标措置,有用制止了一起串标事件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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