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过程中,身为中介人的须眉任某,两次欺骗他人包管金共117万元。任就逮后,一审因欺骗罪获刑15年 吉林须眉任某谋划一家中介公司,其小我则在工程投标活动中充当中介人。 2009年5月,周某为了承包成都一工程项目,拜托任某接洽山东省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道桥公司”)。而后,周某将80万元作为包管金汇至该公司银行账户,拜托该公司投标。厥后,道桥公司未能中标,周某遂请求其退还其包管金,并同意让任某代领。岂料,任某却暗里取走80万元逃逸。 2010年3月,湖北某扶植工程公司为获得某一施工工程项目,找到任某。负案在身的任某以中介人的身份接洽武汉等地共9家公司。 随后,任某请求该扶植工程公司将付出给9家公司的投标费用等共85万余元打到本身小我账户上。资金到位后,任某再次卷款而逃。 往年4月9日,任某在北京被警方抓获回案,其48万元赃款已追回并回还给被害人周某。一审讯决后,任某却对讯断中的罪名及相做究竟不平,提起上诉。昨日,此案在武汉市中院二审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