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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吞85万投标款 庭审竟称是“合理中介费”
作者:MaiTu.CC  文章来源:中国图纸交易网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1/5/27  文章录入:admin

     工程未中标,仍“私吞”包管金,须眉任某一审被判犯欺骗罪获刑15年;任某不平提出上诉,昨日二审时,他当庭辩称此中85万元为“合理中介费”。

  2009年5月,周某为了获得一项目工程,拜托中介人任某,接洽到了山东省一工程公司。而后,周某将80万元作为工程投资的包管金,汇至该公司银行账户内。但厥后该公司未能中标,周某想追回这笔包管金,并同意由任某卖力。岂料,任某后暗里取走80万元,此中48万元已被追回,别的32万元被其挪作他用。

  2010年3月,经人介绍,任某熟谙了湖北某扶植工程公司的张某。得知这家公司也想找公司卖力某工程项目标投标时,任某接洽了9家公司。为包管投标顺利,湖北某扶植工程公司付出给9家公司的投标费用总计85万余元,但这笔钱被任某分四次转进私家账户。

  昨日庭审,任某称,第一笔钱32万元并不是欺骗包管金,而是以私家名义的告贷,而对第二笔85万元,任某称为“合理中介费”,而非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