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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全椒县建设局一处长受贿41万 串通招投标 |
| 作者:MaiTu.CC 文章来源:中国图纸交易网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1/5/12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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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全椒县扶植局一官员利用权柄之便收受他人财物41万元,日前,经安徽省全椒县查察院公诉,全椒县法院对涉嫌纳贿犯法的被告人胡某一审做出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充公小我财产5万元的讯断。 现年40岁的胡某系全椒县人,据全椒县查察院控告,胡某在担负全椒县扶植局市政工程到处长和全椒县雄伟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41万元。 2007年7至8月,扶植局大年夜吴路招标,原全椒县交通局农村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刘某某找到胡某,请求承建这段路,胡某接洽了几家投标单位,决定由雄伟公司中标,然后再转给农村公路管理局承建。开标后,雄伟公司顺利中标,过后,刘某某将10万元送给胡某。胡某当场给了刘某某1万元,同时流露表现还要给其他三家竞标单位各1万元,本身留下6万元。2009年年初,雄伟公司承建全椒县慈济路耽误段工程,吴某某找到胡某,希看作土方工程。在胡某支持下,吴某某顺利承接了慈济路耽误段土方工程。工程结束后,吴某某送给胡某5万元。2010年,在胡某的关照下,吴某某持续在雄伟公司做经二路、港口路耽误段污水管网工程。2010年7月,吴某某到雄伟公司预付工程款时从公司开具一张20万元的转账支票转到胡某供应的账户中。 别的,胡某还收受来安县兴磊工艺厂彭某某、个别修建商陈某某、江苏明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刘某某等人贿赂10万元。 全椒县查察院在检察中觉得,被告人胡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41万元,为他人投契,其行动已冒犯《刑法》的相干划定,该当以纳贿罪究查其刑事义务。全椒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觉得胡某身为国有奇迹单位从事公事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侵害了国有奇迹单位的正常事情秩序,对查察构造的控告予以悉数支持,遂做出以上讯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