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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通市工程挂靠再敲警钟 |
| 作者:MaiTu.CC 文章来源:中国图纸交易网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1/11/16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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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是‘项目经理’挂靠我修建公司承接的,凭甚么他为工程欠的债要我公司还?”11月14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夷易近法院合用我国条约法关于表见代庖署理的划定,一审讯决被告南通如皋某修建公司付出原告南通某钢管租赁中心租赁用费180000元。
2009年8月,肖某经由过程干系弄到市区一家工贸公司厂房扶植工程项目,因本身没有承接工程扶植的资质,就找到被告公司,希看以被告公司的名义承接工程并口头承诺一笔可不雅的管理费。在与发包方订立的施工条约中,肖某还特意让被告公司将其列为施工方的项目经理。有了名头后,肖某就开端以被告公司名义并私刻了被告名称的项目部公章对外举行工程材料、东西的买卖、租赁等相干业务。 同年10月,因工程扶植急需外脚手架等东西,肖某就以被告公司项目部的名义与原告订立了钢管、扣件等东西的租赁和谈。孰料,工程靠近完工时,肖某发明发包方经由过程被告公司打给本身的工程款,除往各项工程开支不但没有钱赚大概还要折本,索性玩起了掉落,将一大年夜摊子后期工程事件和债务通盘都留给被告公司。连定金统共才拿到30000元租赁费的原告,无奈根据条约将被告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要已产生的租赁费用。法庭上,被告公司直喊冤枉,因肖某半途“跑路”,工程一向没有能经由过程完工结算并拿回工程尾款,公司已为肖某垫付了数十万的农夷易近工人为,再让公司为肖某了偿债务其实亏大年夜了。 法院经由过程审理觉得,原告可以或许供应证据证明涉案工程系被告出头具名承接、肖某系被告指定的工程项目部经理、涉案租赁究竟与工程扶植相干,且被告承认系由出头具名与发包方举行工程款结算,作为租赁条约相对方的原告完整有来由信任肖某系实行被告公司职务行动而与其订立条约。被告虽抗辩称肖某不是公司员工、私刻公司印章、其未书面授权肖某与原告签合一概来由,但因肖某的行动已构成表见代庖署理,故其行动法律成果依法应由被告公司承担。即便实际存在肖某挂靠被告公司对外承接工程并产生与工程有关的经济活动,遵循法律划定也该当由被告公司承担其行动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