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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工程一财务主管涉贪250万
作者:MaiTu.CC  文章来源:中国图纸交易网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1/9/16  文章录入:admin

     作为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区庄站到杨箕站盾构区间工程项目经理部财务主管陈基濠,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当,涉嫌贪污250万余元,昨日,该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

  据领会,该案在开庭审理前,被告人陈基濠曾三次申请延期开庭,而昨日在庭上,陈基濠除承认部门控罪外,对公诉人控告的大年夜部门贪污行动均矢口否定。

  被控告共贪污250多万

  陈基濠本年35岁,广东汕头人,案发前是中铁十六局团体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工程扶植有限公司广州轨道交通5号线区庄站到杨箕站盾构区间工程项目(下称区杨工程)经理部财务主管。

  据公诉人控告,陈基濠在担负区杨工程经理部财务主管期间,利用主管项目资金和管帐账目标职务便当,于2007年5月,与管帐储丽萍同谋,假造人为表,冒充项目部经理审批及工人署名,欺骗30万元,以后二人平分各15万元。2007年9月至11月间,陈基濠假造付款凭据,以付出盾构施工一时工大家为为由,欺骗1554543万元。2009年1月至2月间,叫出纳马荟怡向黄创智、黄创宗私家账户各汇进20万元、1.7万元。后陈基濠将这些钱占为己有。同年5月至9月间,陈基濠假造告贷事由,以打借单的体例从出纳马荟怡处欺哄人夷易近币3.8万元据为己有。2009年8月至9月,陈基濠谎称项目经理须要,再次以打借单的体例欺骗公司两张20万元支票,后将此40万据为己有。

  陈基濠否定大年夜部门控罪

  昨日在庭上,陈基濠承认本身欺骗了3.8万元及15万元两宗犯法究竟,但是对其他控告一概否定。

  陈基濠辩称,公司资金移动500元以上就必须要颠末项目经理批准,以是公诉人控告他贪污1554543元不建立,并且“那两张支票的40万是借给了广佛的一个工程,厥后资金已回还,另有21.7万元,我已把钱还上,只是借单还没有烧毁罢了”。

  公诉人在庭上称,管帐储丽萍与出纳马荟怡两人都曾指出陈基濠一向有向公司打借单支取钱或支票的行动,别的,因为该公司财务运作方面一向短缺范例性,不克不及解除该公司其他人员的行动的合法性。

  别的,陈基濠辩白状师对公司的性子提出质疑,“对中铁十六局团体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工程扶植有限公司性子认定是不是是国企,对本案的科罪有相称首要的干系,假定是国企就是贪污罪,不是的话,就是职务侵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