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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男子讨要工程款未果
作者:MaiTu.CC  文章来源:中国图纸交易网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1/9/14  文章录入:admin

    余某(男,40岁)曾于2007年8月间,卖力广东省梅州市某电梯公司的一个电梯安装工程,完工以后,该电梯公司对其安装的电梯举行多次验收,均为不合格,故至今仍未付清安装款。余某多次到该电梯公司催款未果,便心存怨气,产生要放火烧毁该电梯公司的设法。

    余某经事前预备,于2011年5月3日11时许,携带用东西包装着的松节油、汽油,来到该电梯公司的二楼一办公室内,将汽油和松节油倒在办公桌、地板上,用打火机点燃,然后将一瓶汽油倒在东西包上,并将着火的书包拖到一楼办公室,导致1、二楼办公室内的空调、办公桌、手机等物被烧毁,造成经济损掉达9000多元。后大年夜火被在场人员袪除,余某则被当场抓获。

  余某为泄愤放火烧毁他人财物的行动,已危及大众安然,应以放火罪定性惩罚。但法院鉴于其回案忏悔罪立场较好,可酌情从轻惩罚,遂依法对其作出上述讯断。